法律问答

先是企办学校老师按事业工资发,后又到企业工资又改为企业工资(档案工资),问退休工资能不能分段计算,有何具体文件。

2018-12-04 23:3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
    (2)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给,
    (3) 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工资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 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是独生子女的增加5%。既工作年限满 35年的,按95%计发;职务补贴、生活补贴、保留补贴不扣。医疗保险等不再扣。
  • 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因单位缴费或者个人缴费而区别;因为缴费工资基数不同而区别。


    养老金计算涉及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当事人缴费年限、退休年龄、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工资等诸多因素。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因是单位缴费或者个人缴费而区别,因为缴费工资不同而区别。
      
    当前,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构成:
    1、基础养老金 = 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计算。

    以四川省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
    1.3%(计算系数)。
  • 退休人员异地生存验证有三种方式:
    一、在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本人携该《认证表》和本人身份证、离退休证、一寸免冠近期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进行认证,如居住农村的在乡政府或镇政府进行认证。再将认证盖章的《认证表》寄回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在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采集指纹、人脸,然后申请互联网人脸认证系统办理资格认证;
    三、居住地和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果都参加了人社部异地认证平台的,可通过原企业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局提出异地联网认证申请参加异地联网认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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