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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城乡医保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需提供的材料
如您系驾驶电动车或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是否报警不是报销的必须条件,但您还需备齐以下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小结)复印件
4、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以及乡镇提供的意外伤害证明
5、初诊记录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人江山市内各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两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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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赔偿诉讼应提交哪些证据
(一)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
(二)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三)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四)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
(五)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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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医疗费由侵权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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