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外企工作,公司每月都要从我工资中扣好几百元的保险费。我认为,我现在年纪轻轻,尚不需要考虑养老之事,且几十年后,我是不是在北京,甚至是不是在国内都不一定,没有必要上保险,不如把钱拿在手中实惠。那么,我个人可否主动放弃社会保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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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因此用人单位会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来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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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
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该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就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如因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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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它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被保险人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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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