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帮公司开然后出了交通事故,没有带驾驶证公司叫他人顶替,现在车年审过期了十天有可能报不到,这个损失该由谁负责

2018-12-05 11:0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肇事者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交警收取当事人钱财,而让别人顶替,你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交警的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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