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保险金一直按时交纳,只是11月份的于12月初缴纳,11月医疗费不予报销,,只报销12月的

2018-12-05 12:5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工伤死亡赔偿金如何支付
    1、若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死亡后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2、若劳动者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在购买工伤保险时,指定了受益人,因工死亡后的保险金,即由受益人获得。保险法还规定: “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地享有继承这笔赔偿金的权利,任何继承人都无权剥夺或者限制其他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
  • 工伤医疗费在协议医院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报销。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在协议医疗机构治疗的,治疗之中完善了住院审核手续的,一般出院时即可在协议医疗机构结算;没有在医疗机构结算的,持治疗审批表、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等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结算。
  • 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单位还需要承担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员工住院需要陪护的陪护费。存在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支付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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