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妹在一金融公司上班,公司涉嫌诈骗,全部人被抓了去,她才在那上班几个月,请问会对她有什么影响么?会不会定罪?

刑事辩护
2018-12-05 14:5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我国刑法实践既要追究企业法人的刑事责任,也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自然人)的刑事责任,部门总监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要看他在犯罪中的地位、所起的作用,犯罪的危害程度综合起来认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 1、诈骗犯罪案件中,诈骗犯被抓获后,如果已经追缴了赃款,会退还被害人。
    2、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在侦查过程中追缴到赃款,无法退还被害人。之后,在法院审理后,会在刑事判决中责令犯罪人退赔被害人损失。
    3、犯罪人出狱后,未退赔被害人损失的,被害人可以申请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刑事判决书确定的退赔内容移送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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