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和老公离婚,因为感情破例,他什么都听他爸妈,我已经起诉了,开过一次庭,但是他没去,但我只想要孩子,我之前回家接过孩子,他们把孩子藏起来不让我见,在这之前,孩子都是我带的,孩子的费用都是我努力辛辛苦苦挣钱给孩子花的,他从来都舍不得给孩子花钱,我想知道,如果第二次开庭,我可以把孩子要开吗

离婚
2018-12-05 15:5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满足以下情形即可一次判离: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要等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才可以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
  •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
      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再给双方缓解的余地,一般第一次会判不离;但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离婚时,就会判离的。
  • 二次起诉离婚,一般没有多大的意外的话,都会判离的。理由如下: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