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下离婚后女方什么都不要,男方家不让户口在他家,女方户口该怎么迁

离婚
2018-12-05 16:05: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落户申请;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 离婚后你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经原户口所在地同意后迁回原籍!户口可从原户籍中迁出,由你婚前的户籍所在地迁入,可单独立户.小孩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可提出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判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因此小孩的监护权和户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