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非婚生育一女,再婚后又生育一子一女,请问是否超生

2018-12-05 16:5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未婚生育的,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罚款等法律处罚的。
      2,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又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3,社会抚养费的具体的征收标准为:
      多生一胎的按二倍至四倍征收;
      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多生一胎的及多生二胎以上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 根据《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的有关规定,办理再婚生育申请时,所需证件有:  
    1、二孩生育申请、审批表;  
    2、由XX计划生育服务站出据的查体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夫妻合影照片一张;  
    4、双方历次《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正式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信,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信;  
    6、户口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的,须填写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申请书;  办理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后,由现居住地计生委或单位所在社区计生委审核,报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审核,最后报区计生局审批办理。  办理再婚生育的审批条件:  
    1、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另一方未生育的;  
    2、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判随前婚配偶,新组成家庭无子女的;  
    3、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 国家未对未婚生子有处罚的规定,因此是不能处罚的。
    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其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