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姨在山东打工, 然后被一个快六十岁的老头骗到家里残忍杀害,更残忍的是竟然将我二姨肢解和他家人食用,谎称是自己单位发的肉,还送给亲戚朋友。我想请问这么残忍的行为应不应该判立即执行死刑。经过一审判决他立即执行死刑,但是这个罪犯提起上诉,据山东的律师讲,在山东当地法律有超过60岁不判死刑的规定,但是这个罪犯身份证,户口本上都是58岁,他说他实际是60多,还说他的邻居可以给他作证,这件案子已经快两年啦但是迟迟还没有判,这样的罪犯不杀,天理难容啊,我该怎么办,我二姨在天上也会死不瞑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