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之前有两次都是判的缓刑 这次又因为非法拘禁进去了 我想请问 如果接到逮捕通知之后 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2018-12-05 20:24: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 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经济案件,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很多种,特别是经济案件,不是用一两句话就可以概括的。取保候审后逮捕的(不应当是楼主所谓的再次逮捕,至少我还没有见过逮捕后取保候审,然后再逮捕的。
    嘎嘎),也不一定就是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而且特别是在经济案件中,这种因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致被逮捕的反而特别少见。我自己就办过拘留后报捕不批,然后取保,然后直接报捕而批准的。
    所以说呢,如果不结合一定的实际情况,很多给楼主一个准确的、全面的回答。取保后逮捕,也不一定就是必然判实刑。楼主要记住,经济案件很多时候是和政治有关系的。
  • 取保候审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根据具体案情才能确定能否取保!提供以下法律依据,有需要请与律师联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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