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xx网店工作,没有合同没有保险,扣除工资,劳动局管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11-19 08: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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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则可按照下列法条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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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回工作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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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合同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局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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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