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起诉四年前欠的放高利贷!每个月准时还极高的贷款利息放高利贷,那时候当刻签空缺合同书,实收走到钱制个“直接证据传动链条”,因登记欠另一方购借款,那样能够评定金融诈骗吗,没写贷款利息仅仅口头上预订贷款利息,现提起诉讼撰写2%合理合法贷款利息,这种以还的贷款利息能够评定为还借款吗?我想问一下每一期多还的一部分能够抵税本钱吗?

2020-11-19 16:51: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事起诉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这一法律规定高度概括了民事起诉书的内容。
  • 民事起诉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这一法律规定高度概括了民事起诉书的内容。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 借款当天提利息,所提的利息不算本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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