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一个客户在2015年11月欠我15万元的加工费,并在此期间支付了部分款项,但仍欠12.8万元。经过协商,他在2016年12月29日给了我一笔欠款。欠款金额和分两次还款的条件已在欠款中明确,并同意在2017年8月1日前还清。然而,仍有12.1万元未支付。我想问一下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欠款。

2020-11-19 19:55: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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