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关重婚罪的问题,男方与小三共同居住多年并且生育一名孩子,公安已经立案调查并且取证,递交检察院却被驳回,理由是必须领证才构成重婚罪,为何检察院认定必须领证才构成犯罪?是否构成重婚罪只有一种条件?

2018-12-05 23:33: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重婚罪是刑事自诉案件。
    2、本人的结婚证或婚姻证明,证明自己的身份与被诉人是合法夫妻。
    3、被诉人与他人结婚的结婚证(一般应通过民政局查询取得婚姻证明)、证明被诉人与他人结婚事实。
    4、如果被诉人与他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应取得被诉人居住周围的有关机关或证人的证言,证明被诉人确实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不过这样的证明不好取得,同时在法律上的效力也比较低。
  • 1 民商案件法院不会主动调查取证。但因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调取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内申请法院调取。是否调取由法院决定。 2 开庭是一般情况下只有当事人在场。如果他家人做证人,则经过申请可以去。
    3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人一半。 但要照顾无过错方和女方及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方有严重过错的第,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4 如果丈夫和别的女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或和其他女人领取结婚证的,则构成重婚。
  • 在认定重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也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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