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跟女朋友结婚,可是女友的户口在她前男友家里,可是她们没有领过证,她男友又找了个,我想把她户口也迁过来,今天去民政局,民政局说必须把户口迁出来,才可以登记结婚,她前男友不肯回来迁,我该怎么办?

2018-12-06 06:3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户口迁移过程中要办理结婚登记的话,要看户口迁移走到哪一步程序了,如果户口已经从原籍迁出,还没落下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因为这个时候公安系统的网络上没有此人的户籍信息,如果户口迁移证还没开出来,或者已经落完了,那就可以凭双方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还有本人的身份证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了。
  •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的程序如下: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规定是,夫妻自领取结婚证起,两位的收入和所得,不管登记在夫妻俩哪一方名下,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有平等处置权。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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