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工作是做六休一,如果换当月星期六有四天算的话是1120+410=1530,扣除社保后如果到手只有1300不到,那样我的工资算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了吗?

2018-12-06 08:2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 最低工资是包括个人所交的社保费用的,有如下依据:

    1、《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2、《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目前的方法有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比重法就是根据城镇居民家计调查资料,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统计出贫困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恩格尔系数法即根据国家营养学会提供的年度标准食物谱及标准食物摄取量,结合标准食物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得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
    这两个方法中都提到了 “加上一个调整数问题”,而 “调整数”就是根据当地个人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而得出的结果。
  • 社会保险的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单位缴交的,一部分是个人缴交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标准其实包含了个人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用在内。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能否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有明确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据此,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领取的工资是可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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