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冒味打扰您了!向您请教一个问题:我借给别人十七万元钱做生意,到期后,他以货款没收回为由,不还本金,不付利息,也不改写借条,拖了一年半后,我们准备起诉他才找我求情说好话,本金续借一年,两年半利息保证三个月内付清,现已快半年了,他仍没支付利息,我可以向法院起诉连本带息追讨吗?律师,我跪求您指点!万谢!

2018-12-06 08:55: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钱时间超过两年,如果有借条关键看写的还款时间,如果到期超过两年中途没有催要就失去诉讼时效。如果借条没有写还款时间,就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如果不还钱,经过催款后还不还款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符合条件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只有在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借钱到期不还,协商不成,可以子到期后的两年内去法院起诉追讨。从指定归还日期向后计算二年,就是你们债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即常说的诉讼时效. 如果涉案金额较大,且快过诉讼时效的,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实现债权.如果诉讼期过了你可以在和对方电话或面谈借款问题的时候进行录音,只要在录音中他认可借款事宜,就可以作为最新证据从而延长诉讼有效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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