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跟我以前老婆,协议离婚,小孩子归我,现在想叫他承担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
2018-12-06 11:53: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 婚外情并不影响孩子的抚养问题。协议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也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协议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你们两个人协商解决,如果你老公同意由你抚养,那么你们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会注明孩子归你抚养,持离婚协议你可以将孩子的户口迁到你的户口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意思 未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承担部分或全部,不存在免除的情况。总之,离婚协议上如果有免除抚养费,不符合婚姻法规定,就应该是无效的!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