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因涉嫌挪用资金被公安局逮捕了,检察院也批捕了,因为朋友有糖尿病,家里人找了律师,想取保候审。律师也找了公安局和检察院,递了材料。可是给的答案确是要退赔资金并且要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受害同意后才可以进行取保。可是我看了相关的法律书籍,没有提到必须退赔以后才能取保。我想知道,是不是法律对退赔取保没有明文规定,但是都是按照这样做的。

刑事辩护
2018-12-06 11:54: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后,可能会被实施逮捕的情形有以下几个:
    1、取保候审期满的:《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规定,如违反规定,终止取保候审,予以逮捕。
    3、发生其他不利因素的:公安机关认为其中存在某些对案件不利因素的,可能会予以逮捕。
  •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公检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取保候审可以在刑事诉讼期间的任何阶段办理,因此,逮捕后的取保候审与拘留期间的取保候审并无差异。
  • 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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