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肇事主责,1人死亡,司机关了24天,死亡家属拿了我方3万丧葬费,一直没同意给谅解书,今天刚起诉了,我方主动报警,并保护现场,对方未成年驾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今天对方起诉了等法院判下来要多久,判刑多少,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是不是等法院判决下来才可以取保,取保多少钱,人现在被一直关着呢,车也被对方申请了扣押,车第三者50万,现在对方起诉了,如果中间和解了,是否可以撤诉呢?和解书有了还会被法院判刑么?

刑事辩护
2018-12-06 12:26: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情节比较轻的符合办理条件的是可以办理的,但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以及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进行和解,接受调解,撤回自诉,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 无犯罪证明应该由用人单位申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
      公安部2015年8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一项就是有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
    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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