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前夫在2013年9月24日签字离婚,离婚协议将他的房屋55万卖给我,当时首付30万,剩余25万交清后过户,由于凑齐资金到2016年2月18日才交完并拿回房产证,后积极办理过户,在此期间由于他之前给别人担保贷款未还,房屋被法院查封,我该怎么办?

2018-12-06 12:38: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子有贷款是可以过户的,但是二次交易有以下规定:

    1、房子的二次交易,就是需要把购买时签订的合同和房屋的产权证书、银行的抵押合同关系变更一下就可以,其实做起来整个过程却是没有那么容易的,首先,购买房产的人与房地产开发商要签订购房的合同;银行签订贷款房屋抵押的合同,进行贷款房屋抵押登记记录。

    2、如果贷款还清之前进行房屋的买卖,则涉及以上五个文本的人名变更问题。

    首先,根据房地产法,购房合同是不能变更的,其次,从银行角度,如果贷款是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

    3、至于在权属处变更贷款抵押登记、他项权证或抵押权证明书以及产权证,由于目前尚无政策依据而根本行不通。

    就目前的情况,还贷房想卖掉,还得想方设法先将剩余的贷款还清,注销贷款抵押登记,结束购房的手续,才能进行二次交易,别无他法。
  • 如卖方所售房屋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所有权证也没有办理,则无法办理过户,只能通过预售转让的方式办理转让手续。如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再比如买方欲通过贷款买房,但卖方也是通过贷款买的房,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正处在抵押状态,无法办理过户,买方也无法申请贷款,通过同一家银行转按揭的方式卖方的贷款银行又不同意,又没有中介机构或其它的银行提供其它方式的转按揭(跨行转按揭),这种情况也办不了过户手续。
    如果卖方的贷款银行同意也可以办理同行的转按揭,贷款银行允许就可以上市出售。  根据市场需求,针对类似于第三种情况,一些大的房屋中介机构或股份制银行提供一种跨行转按揭业务,以利于买卖双方的交易能顺利进行。
  •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注意的是: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  最长还款期要几年?  一般个人类的贷款,最长为5年;逐月分期还款,没有一次性还本的;
  • 抵押贷款最高可以贷房产市值的八成。带上房产证去房产局承认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再去银行咨询(每个银行的放款率不一样),贷款额=评估价×放款率。
    房产抵押贷款流程: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到建委做抵押登记;建委出它项权利证;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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