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交通事故法院处理的流程,一般情况下,鉴定结果出来多长时间能开庭?一审和二审之间相隔多久时间?整个案子到结案需要多久?

2018-12-06 13:3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应现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当事人再按责任分摊。即使肇事方为买保险,也需要按照上述原则承担责任。关于鉴定,不知是因果关系鉴定还是伤残等项目的鉴定。
    如果因果关系,鉴于双方有事故证明,那么依照道交法76条,在机动车一方无相反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有过错,其应承担全责。 如果聘请的律师产生间隙、怀疑,建议及时沟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