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的给我的财产离婚后不给怎么办?

离婚
2018-12-06 14:19: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议离婚是我国离婚方式中的一种,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异,并同时就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在我国,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合意,不是一种司法文书,不属于上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文书,因此,不能就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内容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在实践中,经婚姻登记部门登记协议离婚的,一般不会发生要求执行的问题。对于个别婚姻当事人因急于离婚而达成的离婚协议书,致离婚后对协议内容中的财产、孩子抚养问题反悔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 婚姻法律规定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就你的情况是需要具体分析的,但有一项可以肯定,就是男方需要承担孩子抚养费的。
  •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协议属的书写,在完成离婚协议书后还需要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协议登记以及备案。离婚协议的内容大概分一下几个方面
    1、夫妻双方是否对离婚达成共识;
    2、婚生子女由谁抚养达成合意;
    3、夫妻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合意;
    4、夫妻的债权债务达成合意;
    5、其他。
    起草离婚协议可以从以上5点开始入手,有则写上,没有则可以不用写。
  • 首先,该房产属于您们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产证还没下来,而且还有贷款没有还,如果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决会很麻烦,这样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处理,让离婚当事人等到房产证下来之后再来解决财产分割的问题,所以建议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比较好,为了防止对方反悔,可以起诉法院,让法院调解。 其次,您作为离婚的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多分,具体比例有法院裁量。
    最后,对方有和她人搞婚外情的行为,你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