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别人勒索我20000元人民币,他有我的20000元的欠条,是这样的,我通过他帮我做些生意,代理个品牌,他说得要我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我给他了,后来他在上面复印件和我签字之间写了一个20000元的欠条(写我欠他贰万元),没写还款日期和缘由,说如果我给他10000元就这么算了,要不就起诉我,请问如果他起诉我我怎么办

2018-12-06 14:48: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据需要具备的基本要素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会给贷款人带来法律困扰。
    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最好不要写,借到张姐、李哥等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
    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是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
    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
    写清楚还款期限:利:债权人到期以后就好顺理成章的问债务人还款,特别是朋友之间借款的一个收款的理由。弊:债权人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从借据上备注的还款期限到期之日开始计算,2年以内债权人必须主张债权(催收函签收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债权到期2年以后,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即使起诉也很难胜诉。
    不写还款期限:利: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不受2年的诉讼时效限制。弊:朋友之间不好催要还款。
    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
    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
  • 欠条是否有写还款日期不影响效力。写了日期的,到期日第二天开始2年内未主张起诉的,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未写日期的,随时可要求还,但需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最长保护期20年。
  • 对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此时权利人已经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则诉讼时效的起算应自写下欠条的次日起算。
  • 欠条是有效的,欠条法律保护的期限应该是二年,从欠款之日起的二年内你应该主张对方还款。如果二年内你没有主张对方还款,有可能超过法律保护二年的诉讼时效。两年内你如果主张过,保存相关证据,可以中断时效。
    可以随时问他要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