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解除劳动协议需要补偿吗?

2018-12-06 17:0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 根据《劳动合同法》来看:

    1.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对于因工负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工伤事故后,按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确认为工伤后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领取工伤赔偿。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主张工伤赔偿时,要先确定可以赔偿的费用,具体的赔偿项目,以便及时收集相应的凭证作为证明,并领取工伤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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