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表哥结婚不到一百天。女方要求离婚。婚前彩礼她拿了5万,婚后花了差不多12万和3万。如果女方离婚,可以要求女方赔偿吗

离婚
2020-11-25 13:37: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双方只办了酒席没有领结婚证,这只是一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男方可以要回所出的彩礼,至于小孩的抚养和婚生子女的处理是一样的,在两岁以下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一些不适宜抚养小孩的疾病,2到10岁法院考虑双方的条件看那方抚养小孩对小孩的成长更有利法院就判给谁,孩子在10岁以上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的,当让孩子的抚养问题你们可以自由协商,你们同居期间的财产,谁能够证明出资就归谁,不能证明出资就按照共同共有处理。
  • 结婚一年后离婚,当初给的2万元彩礼如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要求退还:《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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