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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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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私了解决的轻微交通事故,通常具备三个条件:
①未造成人身伤亡,未损害公共设施与建筑物;
②双方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内;
③基本事实清楚,证照、保险齐全,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二、如何进行私了?
1、双方当场解决问题,比如一方给另一方相关的赔偿。
2、当事人事故认定清楚之后,双方迅速撤离现场并及时到责任方保险公司报案、定损、理赔。
(仅适用于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行人事故需要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才会受理。)
3、机动车事故私了,双方需要签署《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该协议书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在办理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会赠送几份,没有的也可以下载打印。
《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一式两份,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可根据此协议书来进行快速理赔。
建议车主随车携带协议书。特殊情况也可以手写替代,只要有相关信息并且双方签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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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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