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承认自己出轨,我想离婚,他不想,我想起诉,让他净身出户,有几成胜算

离婚
2018-12-07 07: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首先法律上不存在净身出户,就算您真的有出轨情节,最多是在财产分割时少分一些,至于孩子的抚养费是双方均分的,并非一人承担,而且抚养权的问题也不是他一方说的算的。其次,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不成可以再考虑诉讼离婚,我建议您现在来电,说清楚具体情况,帮您分析一下您自己只可以争取的大概利益,保障您的权利,毕竟离婚后自己还是要生活的,而且还要支付抚养费,没必要大度到净身出户的。
  • 修改后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这一规定,实质上表明我国婚姻法确立起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
    离婚过错赔偿制度源于夫妻一方对他方配偶权的侵害而产生的权利救济,由于我国在婚姻法中没有将配偶权相关内容进行完整地表述,仅在法规中零星地提及了夫妻忠实义务、住所决定权、相互抚助权、共同生育权等配偶权的有关内容,作为对“夫妻互负忠实义务”这一宣言性条款的补充,离婚过错赔偿制度被写入了新婚姻法。
    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有过错一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使无过错方得到物质赔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维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对他人也起到了警示和预防作用,使行为人预见自己的过错行为将产生不利的后果,从而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但是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却不尽人意,还存在着一些不易解决的问题:一是无过错方举证难;二是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范围太窄;三是只规定了只有无过错方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
    在婚姻生活中过错的有无都是相对而言的,如果夫妻一方有规定的过错情形,另一方也有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如卖淫或嫖娼,却可以提出请求过错赔偿,这样就很不公平了,配偶他方也会不服。
    如果一项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建立在实施过程中不能达到其所要求的公平和正义,就必须修正和改进。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在实践中不能充分实现其填补损害、抚慰受害方和制裁过错方的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加以改善:
  • 婚前写的出轨一方净身出户的协议: 对于财产约定有效力。《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前写的出轨一方净身出户的协议其实属于忠诚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开始或存续期间,夫妻以对配偶恪守忠实为基础,协商签订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协议。
    常见的忠诚协议一般表现为一方违背忠实义务,则引发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变动。
      在司法实践活动中,针对不同条款,法官会区别对待。
      对于不忠方净身出户的约定,法官指出,无论离婚与否,出轨方放弃共同财产的忠诚协议有效。
    该类协议可以认为双方签订的附条件合同,或者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将来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安排。在约定条件具备时,即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