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我家有一个外地亲戚,我本人是安徽的,他一家三口跑我家来了,急急忙忙的,跟我说要在这边躲一阵子。于是我用我的身份证给他们租了房子,后来得知,他是给一个开发商老板担保,数额比较大。好像有1000多万,然后那个开发商老板人跑了。债主找不到他,就找他,他也跟着跑。在一个月前。警察半夜在我这边把他带回去了。带回去之前还去租的房子把他现有的资金全部带走了。就小孩子一个人在这边了,现在回去快二个月了,听他家里人那边说,已经移交检察院去了。我就想问问。他是不是犯法了。我也觉得好奇怪,既然你是担保人,你没有用那个人的钱,你干嘛要跑?连工作都辞了。现在都是法制社会,我知道他们夫妻都在银行上班,然后又一百多的资产在股票市场里面。如果没有犯罪。干嘛躲起来。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没有用资金,自己完全可以报警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相关权利。这样的话,他涉及犯罪吗?我还了解他那个什么按更高的利息给别人,具体怎么操作我不知道了,麻烦详细给我解答,谢谢,这是不是民间借贷纠纷

2018-12-07 08:19: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老板跑路,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也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公司资不抵债的,劳动者还可以到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劳动者的工资是第一清偿对象。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个人担保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做了担保,还可以贷款吗?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担保人需满足的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 按实际情况,如果借款不还的,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 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律予以保护;
      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律予以保护;
      另外,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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