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和弟弟骑电瓶车去拿快递,回来路上由于当时天已经黑了,路面不是很宽阔,迎面来了一辆大货车开的远光灯刺的眼睛看不见,不小心撞到一位马路边散步的老人,当时电瓶车车速并不快,并且只是肩膀打到老人的头部从而摔倒车子也没有压到老人,当时忘记报警直接带老人去了医院检查,之后老人要求住院,并且要求一系列与事故无关的检查如糖尿病等,目前只查出腰部压迫性骨折,短短1天已经花费了近1万元的检查费用,明天还要继续检查别的项目,想问一下对于无关的检查可以拒绝吗?现在报警处理还来的及吗?怎么处理最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