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朋友们好,交通事故咨询一下,我追尾前车,前车把摩托车撞了有人伤,现在伤者把我车保全了,伤者还在医院,药费有8万左右,怎么样好拿车。2月4号出的事故,到今天也没下责任认定书,这合理吗,并且伤者那边有关系,我怎么处理比较好,谢谢给点建议

2018-12-07 09:3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护理费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死亡补偿费
    (九) 被扶养人生活费
    (十)交通费
    (十一)住宿费
  • 你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 发生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调查后依法认定事故责任,再根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在赔偿方面,主要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在赔偿时,可以和对方通过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和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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