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问一下有没有登记但是有一个孩子在一起。如果一方死亡,有遗嘱,名下所有财产是否可以由女方和孩子继承

2020-11-28 09:5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那么,根据此规定,你所主张的遗嘱的效力还须深入思考与观察。不过,无论如何,作为继承人享有对遗产的共有权,因此,继承人可正当的要求分割遗产。至于,你所主张的份额,若口头遗嘱无效,那么应当将夫妻共有的财产的分开,另一半由继承人按其份额继承。
    丧葬费抚恤金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须考虑!以上仅作参考!
  • 没有权利继承所有遗产。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遗嘱依法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那么就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突发状况下面没有遗嘱的,则当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遗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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