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3年买的房子合同说2014年八月末交房

但是现在还没交 ,我去年七月备案了, 一直在还贷款

他们有的人告诉我说: 要在合同交房日起算超过两年内起诉,如超过两年算买房人放弃追取赔偿, 是真的吗?

还有的说我备案了就不用起诉了等着开发商交房就行,交房后在起诉就来得及, 可以吗??????我应不应该现在 就起诉 如果应该 我该起诉开发商什么?

2018-12-07 10:39: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可抗力”成为众多开发商延期交房逃避责任的理由。《民法通则》第153条对明确规定,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不可抗力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须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这三个条件。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常以不能贷款、天气恶劣、材科运输困难等理由拖延交付。首先,这些因素并非完全不能预见;其次,贷款、材料运输等以开发商和银行、供应商为主体,其范围仅限于信贷、材料运输的法律关系,与购房者同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法律关系无关。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不可抗力”必须符合下列要件:
    1、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2、合同签订后,由于政府颁布新法规或修改原法规而影响房屋按期交付;
    3、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上述事件,不具备不可抗力的三个必备条件,即并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开发商不能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而须承担违约责任。
  • 买房者和房屋中介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些什么?

    买房者在与房屋中介签订合同之前,应首先确保中介公司具有合法经营的职业资质,并保证欲买卖房屋的真实等基本情况。对于合同签订的形式,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但为了更好地实现合同目的,我建议购房者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在居间合同的条款上,订立时应当注意以下五点:

    第一,详细写明委托人委托中介公司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具体可细分为活动的种类、范围和达到的要求,活动如期完成后需要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的数额、支付的方式、支付的时间等。

    第二,详细写明中介公司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具体包括自己能够履行的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第三,写明居间的期限,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第四,详细写明居间报酬的支付、支付期限以及居间费用的承担等,越详细越好。

    第五,约定委托人和居间人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这些内容都是购房者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尤其要注意的内容,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对合同的解除、履行或者其他情况作出详细约定。
  • 购房贷款是购买房产时候,如果钱不够,向银行借钱,那么这笔钱就叫做购房贷款。
      申请手续有: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时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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