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接到面试通知,该公司自称某知名企业,面试过程该公司以某知名企业自居,公司地址处的公司铭牌也是该知名企业名称及logo。面试过程中我未提问入职后与哪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面试人员也没有提及。入职后第二天,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一份薪资情况说明书,三份为期3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中注明的薪资约实际薪资的十分之一)。在合同中,劳务派遣公司及劳务用工公司均不是面试时的某知名企业。该公司人事口头给我解释说是公司为了防止有员工请长期病假的风险,且该知名企业在沪无注册公司,如正式与该知名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将无法缴纳上海社保。截止今天,我还未收到任何入职的证明,当时签订的保密协议、薪资说明、三份合同,都未给我复件或副本。入职至今的13天,实际工作内容均是与该知名企业相关的工作内容。
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下,我现在在该知名企业属于什么身份?是否属于该知名企业员工?我的这次应聘经历,作为劳动者,我是否属于受到欺骗,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