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家定居在山东,但是户口还没有迁过来,想要更改名字,异地能否更改?谢谢。

2018-12-07 15:21: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更改户籍方法: 如果要变更户籍登记事宜,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填写变更四项登记表,经派出所同意后,再到县区级公安机关和市地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批准,经批准后回派出所直接变更即可。
      未成年人变更户籍,需要监护人带领,而成人变更户口较难。
  • 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更改名字的条件,并能提供相应的资料及手续的,就可以改名字,具体条件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一,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注意此处的条件);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的。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查、所长批准后,报上一级公安局批准,予以更改;变更姓名以一次为限。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改名字不会影响社保。
    将下面资料提交单位社保经办人到社保站办理: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身份证明;
    2、户口本户主页你本人页的复印件(验原件)
    3、本人原来身份证和现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验原件);
    4、本人的入职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不能亲自办理需有本人委托证明(委托对象是你单位的社保经办人);
    6、参保人信息变申请表(在网上下载或者是到社保站窗口领取)注明更改原因和理由,个人签字打指模,单位填写原因加盖公章。
  • 如何修改户口本上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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