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和别的车发生碰撞事故,交警叛我全责,但去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以查不到对方车的交强险数据为由,少赔我100元,我应如何追究讨?

保险赔偿
2018-12-07 15:28: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旧)赔偿最高限额:6万(新)赔偿最高限额:
    12.2万◆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旧)赔偿最高限额:
    1.2万(新)赔偿最高限额:
    1.21万*死亡伤残赔偿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项目: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事故保险理赔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材料都需要哪些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 最高人民法院有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您可以要求死者家属提供死者生前工作、生活情况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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