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雇佣公司和我在2009年1月3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2010年12月23日通知我现在可以不上班,但是工资和福利待遇到2011年1月31日为止都会履行。雇佣公司违反合同吗?期待着快速回答!

劳动合同纠纷
2020-12-01 21:4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 可以主张未休年假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请于离职前咨询律师将证据完善
  • 你好,被该公司辞退的,可要求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公司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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