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借陵水的民房经营超市。 合同期为5年,经营半年。 现在,开发人员整修和征用道路,我应该做什么补偿?

其它
2020-12-02 01:23: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等内容,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并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社保措施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 征用土地补偿纠纷,当事人协商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