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女性正在商议离婚,离婚时女性没有支付抚养费。我们离婚八年了,现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女性支付抚养费吗?

离婚
2020-12-02 01:2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法律保护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对方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你好,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您好,建议协商,或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