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1年8月15日,我无证驾驶撞人后受害人积极把伤者送入医院急救,并且承担了全部医药费,可是一直到现在受害人不去处理,期间我多次找到受害人要求去处理,可是受害人就是不处理,我应该怎么办?我的车应该怎样要回来?

2018-12-07 16:1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证驾驶属于违章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撞了人的话,承担多少责任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
  •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 看具体情况。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构成犯罪的交通事故,只是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自动到案,如实供述,是自首。
    2、肇事逃逸的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上7年一下有期徒刑。
    3、想得到较高的赔偿,应委托律师代理
    4、同村人属于目击证人,依法负有作证义务。如果有窝藏包庇行为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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