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这个相关手续不包括暂停的营业执照办理吗?房子一辈子不拆,营业执照一辈子都不给办理?这是复合哪条法律规定啊,是中央的法律还是地方的政策?太想知道了,谢谢!!

公司税务
2018-12-07 16:27: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 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样的。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 房屋装修补偿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址:______  邮编: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______  邮编: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决定正式终止《房屋出租协议》并由甲方对乙方的装修适当给予经济补偿。为了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装修补偿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具体补偿范围  鉴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出租协议》被迫终止,故双方同意补偿的范围仅包括乙方的装修损失。  第二条 具体补偿金额  甲方同意对乙方投入的装修进行全额补偿。经双方严格审核乙方提供的装修单据后双方确认:补偿的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第三条 补偿款的支付  双方同意,上述______元装修补偿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3.1 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______元给乙方;  
    3.2 乙方正式开始搬迁后2日内,甲方支付______元给乙方;  
    3.3 乙方搬迁完毕正式将房屋交还甲方后3日内,甲方付清剩余的______元补偿款。  第四条 搬迁与房屋交接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收到甲方支付的ls______元首期补偿款后即开始搬迁工作,并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搬迁完毕将房屋交还给甲方。  第五条 保证条款  
    5.1 甲乙双方承诺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5.2 甲方承诺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补偿款。如出现逾期支付的情形,则自愿按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5.3 乙方承诺将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搬迁工作并将房屋交还给甲方。如出现逾期交付的情形,则自愿按剩余应收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5.4 在房屋交还前,乙方之搬迁行动避免人为的使房屋出现损毁。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5 双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将要采取的补偿行为不违反任何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不与任何依据法律或合同一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冲突。  
    5.6 双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下规定的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以农村宅基地有营业执照补偿为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
    ——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房屋产权状况;
    ——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
    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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