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上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现在我离婚证在男方手里不给,我去民政局调了结婚证明出来,这样去法院可以立案吗

离婚
2018-12-07 17:2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关于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书”中找到),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 需要当事人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个人信息注明。加注用于办理离婚使用,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作为当事人户口本使用,《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我国离婚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这是要收回结婚证的。但是诉讼离婚,则是由法院进行判决,是无须收回结婚证的。
    相关的判决,由法院递交民政部门。选择了诉讼离婚并已通过法院调解达到离婚诉求,从法律上讲已经离婚,调解书就起到了证明婚姻关系的作用,相当于民政部门发的离婚证。所以不需要再到民政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