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买住宅的使用权转让包括住宅的使用权转让,不是住宅的租赁能否取消合同

2020-12-03 07:3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比如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四)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撤销合同。
  • 不是,租赁和转让时两种不同的概念。转让,是卖掉的意思。使用权转让,是把自己的使用权有偿让度给别人,租赁:使用权人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承租人的行为。其特点是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转移,并多次按期结算租金。
  • 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
    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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