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特殊工种但是档案里缺少录用表和调资表中无原劳动部门审批公章所以不能按照相关文件办理提前退休,我的单位黄了我应该怎么办?

2018-07-14 12:1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纺织行业压锭减员分流安置工作的补充通知》(劳社部发[1998]6号)规定,有压锭任务的纺织企业,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下岗职工方可提前退休:一是纺纱、织布两个工种中的挡车工;二是工龄满20年,在挡车工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且办理提前退休时仍然在挡车工岗位上;三是距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四是技能单一,再就业确有困难。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 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
    关于特殊工种能否提前退休的问题建议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了解。
  • 根据我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从事特殊工种劳动者从事特殊工种达到累计规定年限,且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即可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目前我国特殊工种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其范围如下: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或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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