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人钱,超过约定期限,但总是慢慢还,对方要在短时间内还清余额。当时是高利贷。如果是高利贷,怎么还?如果对方起诉我,我也有月供,法院会强制我变卖财产吗?具体会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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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是否由股东承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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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高利贷,如果债务人经催收后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合法部分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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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