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客吃饭,朋友喝酒了我自己也醉了,,他开车带我出去,出了车祸,死亡,交警认定他酒驾死亡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我无责任,请问我在请客吃饭上有多大民事责任。出事的地方不是回家的路,是驾驶员自己要出去玩的

2018-12-07 19:38: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构成交通肇事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肇事后逃逸的,则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醉酒驾驶应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在量刑时应从重处罚。

  • 1、酒驾致人死亡,如果是主要责任,那么是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除此之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建议和受害者家属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争取获得谅解,以争取从轻处罚。
  • 您好,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因此,您朋友应该被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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