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村里实行一分土地五年了。最近有消息说,征地拆迁已经好几年没分了。最近村里被政府征用了,近几年生的孩子和新婚媳妇都没有土地。你有权利让村里给赔偿吗?

2020-12-04 17:4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等内容,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并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社保措施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是可以要求返还住房和林权的,情况复杂,建议请律师。
  • 你好,这个是没有权利得,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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