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老公不是一个地方的,结婚3年,才有了宝宝不久,我实在无法忍受他的一些坏习惯。就说要离婚,他还打了我。现在我没有工作,如果我离婚的话,他也要孩子,说不会给我孩子的,孩子会判给谁啊,求你们帮我了

离婚
2018-06-13 23:4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上规定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但两周岁以上的孩子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孩子抚养问题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来处理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如果夫妻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并且他不离婚,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在本案中你应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在提起诉讼时,除了举证夫妻感情却以破裂外,还应就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提出自己的主张和相关证据。子女抚养应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具体来说两周岁以下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尽量不改变孩子原有的生活环境,如果能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可以作为申请由母亲抚养孩子的理由,如果法院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可以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