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老公在一起三年多了。我有一个快两岁的孩子。孩子被我带走了,一直住在他家。现在他和别人私奔了。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我想和他一起挣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2020-12-04 21:58: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
    1.您可以和对方协商离婚的事情,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你们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有争议,就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 。
    2.孩子已经六岁半,夫妻双方都可以争取孩子的的抚养权,法院会将孩子判给对孩子未来的成长更有利的一方。所以您得有证据证明您更适合抚养孩子,比如孩子生下来就一直和您生活在一起、您的抚养条件优于男方等。
    3.财产分割方面,您需要有证据证明到底有哪些财产、具体的出资购买情况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
    1、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2、子女实际上跟另一方共同生活;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
    4、其他理由。
  • 法院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双方的生活环境方面。比如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另外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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